按照商务部等 6 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5 年家装厨卫“焕 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29 号),以及陕西省商务 厅等 6 部门《关于印发<2025 年陕西省家装“焕新”工作实施细则> 的通知》(陕商函〔2025〕84 号),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力扩围 家装厨卫“焕新”工作制定如下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
一、补贴范围
重点聚焦绿色、智能、适老等方向,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卫生 洁具、家具照明、智能家居、居家适老化 4 大类22 小类产品进行 补贴(补贴产品目录详见附件 1 );同时探索以装修合同为依据实 施住宅装修材料综合补贴(补贴装修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一)购买产品补贴
1.卫生洁具:包含马桶、台盆、浴缸、淋浴器 4 类产品。
2.家具照明:包含沙发、床品(含床垫、床头柜、床架)、床 上用品(含床单、被褥、枕头、床笠)、桌椅(含餐客桌椅、梳 妆台、茶几)、柜子(含橱柜、浴室柜、衣柜、书柜)、灯具 6 类产品。
3.智能家居:包含智能坐便器(含智能马桶盖)、智能门锁、 智能家居控制系统(含智能监控)3 类产品。
4.居家适老化产品:包含老年人护理床、轮椅(助行器)、自 动感应灯具、闪光振动门铃、助听器、制氧机、呼吸机、血压计、血糖仪 9 类适老化产品。
(二)住宅装修材料综合补贴
以消费者与装修企业签订的装修合同为依据,补贴消费者委 托装修企业对自有住宅进行装修改造所产生的装修材料综合费用 (含材料费及施工费用),不包含家电产品及本方案所列卫生洁 具、家具照明、智能家居、居家适老化产品费用。
二、补贴标准
(一)购买产品补贴
个人消费者购买卫生洁具、家具照明、智能家居补贴类产品, 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剔除所有优惠后的价格)的 15%给予补 贴;购买 1 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 格(剔除所有优惠后的价格)的 20%给予补贴;购买居家适老化 补贴类产品,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剔除所有优惠后的价格) 的 30%给予补贴; 以上标准每件产品最高补贴 2000 元。
( 二)住宅装修材料综合补贴
以消费者与装修企业签订的装修合同为依据,按照装修合同 中装修材料综合费用发票金额(含材料费及施工费用)对应梯次, 分档给予补贴,最高补贴 10000 元。每位产权人和每套住宅只能 享受 1 次住宅装修材料综合补贴。补贴资金根据预算使用情况适 时调整,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梯次 |
装修材料综合费用发票金额范围(元) |
补贴金额(元) |
1 |
20000≤发票金额<50000 |
3000 |
2 |
50000≤发票金额< 100000 |
5000 |
3 |
100000≤发票金额 |
10000 |
三、补贴方式
(一)购买产品补贴
1.线下实体门店。个人消费者在支付宝平台绑定手机号且完成 实名认证,通过支付宝搜索“西安家装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关键 词领取优惠资格,在实体门店购买补贴类产品,可在支付环节享 受立减优惠。
2.线上电商平台。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电商平台进入政府 补贴专区,领取陕西家装以旧换新消费券,在平台内购买补贴类 产品,可在支付环节享受立减优惠。
(二)住宅装修材料综合补贴
采取先装修后补贴方式,消费者登陆“i 西安”APP 完成资格申 请,参与活动的装修企业依据装修合同开展装修并完工交付, 由 装修企业按补贴标准直接减免补贴金额。
四、补贴条件
(一)购买产品补贴
1.消费者须在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购买补贴类产品。
2.消费者应配合参与企业做好必要的产品信息采集等工作。
3.消费者和企业须按照《2025 年陕西省家装“焕新”工作实施 细则》参与活动。
(二)住宅装修材料综合补贴
1.开展装修改造的住宅应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含西咸新区), 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或网签 合同备案;城中村(棚户区)回迁安置房可提供房屋征收安置补 偿协议及街道办或村委会开具的交房证明材料。
2.补贴申请人须为住宅产权人,同一套住宅有 2 个以上产权人 的,须指定 1 个产权人作为补贴申请人,并取得其他产权人同意 开展装修改造的授权。
3.消费者须与参与活动的装修企业签订装修合同,且装修合同 的签订时间在本方案发布之日后(含发布之日)、装修完工交付 时间和发票开具时间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含 2025 年 12 月 31 日)。
4.开展装修改造前应在物业服务人(承担物业管理职责的单位 或企业)处进行装修登记。
五、审核程序
(一)购买产品补贴
1.补贴申报。①实体门店通过支付宝平台提交消费者购买补贴 类产品的销售订单、发票、补贴确认书。 ②电商平台提供购买补 贴类产品的订单信息。
2. 审核拨付。由销售企业属地商务部门通过全省统一平台审 核,市商务局汇总复核,按照即审即结、及时拨付原则,将审核 通过的补贴资金拨付销售企业。
(二)住宅装修材料综合补贴
1.补贴申报。 ①消费者完成资格申请并经装修企业确认信息 后, 由装修企业将住宅装修前照片(各装修物理空间附带位置、 时间水印)、装修合同、装修材料综合费用预算明细清单提交至 “ i 西安”APP。②完成住宅装修交付且减免补贴金额后,装修企 业通过 “ i 西安”APP 提交竣工验收单、补贴确认书、装修材料综 合费用明细清单、装修材料综合费用发票、补贴支付凭证、现场施工和完工对比照片(各装修物理空间附带位置、时间水印)等 资料。
2.审核拨付。由装修住宅属地镇街通过“i 西安”APP 初审后, 线上提交属地住建部门复审;属地住建部门复审并公示后,将复 审结果线上推送至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及时汇总复核,分批将补 贴资金拨付计划推送至市商务局, 由市商务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装 修企业。属地镇街、住建部门审核时,应分别按照不低于 20% 、 10%的户数比例,对装修合同履行真实性情况开展实地抽查。
六、参与企业
(一)企业类别
家装厨卫“焕新”参与企业分为销售企业(含实体门店和电商 平台)、装修企业两类。
(二)组织方式
按照“公开征集、自愿报名、合理确定、动态更新”的原则, 销售企业由各区县、西咸新区和各开发区负责征集审核,市商务 局汇总复核;装修企业由市住建局征集审核。市商务局、市住建 局通过官网和统一服务平台对参与企业的名单信息进行更新发 布。
(三)参与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和纳税,在西安实际运营,经营范围包含本方 案补贴范围内产品销售、住宅装修,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并具备补贴垫资和及时退回补贴资金的能力。
2.原则上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未被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未被取消过以旧换新活动参与资格。
3.具备规范的支付结算、出入库管理机制,有独立对公账户和 开具税务发票能力,交易全流程台账资料完整。
4.遵从本次补贴统一规范和要求,严格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 全,能够与省市服务平台对接,及时完成补贴信息上传、资格核 验、权益核销、支付结算等工作,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负责。
5.严格遵守本次活动规则,积极宣传 2025 年加力扩围消费品 以旧换新政策,杜绝任何形式的骗补、套补等行为,不卖假货, 不以次充好,不虚标价格,不虚假交易,不大量囤货等。
6.销售企业要能够提供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等一站式综合 服务,装修企业应具备完成多任务并行运营保障能力。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商务局负责家装厨卫“焕新”统筹协 调和资金拨付工作,做好购买产品补贴的组织实施和补贴资金审 核,公布销售企业名单并动态更新,指导电商平台开设适老化产 品销售专区;市住建局负责住宅装修材料综合补贴的组织实施和 补贴资金审核,公布装修企业名单并动态更新;市民政局负责参 照住宅装修材料综合补贴流程,统筹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 老化改造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参与企业的资格条件审查(主 要审查参与企业的营业执照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 失信名单情况),依法查处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发改委负责统筹推进 “ 两新”工作,争取国家和省上政策资金 支持;市财政局负责相关资金保障。
(二)落实属地责任。按照市级统筹、市区两级分工负责的 要求, 由市级相关部门指导各区县、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组织实 施,并对各区县、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审核结果进行汇总复核, 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结 合辖区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 参与家装厨卫“焕新”工作,负责辖区参与企业组织、补贴资金审 核等具体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三)扩大政策宣传。市区两级要加强家装厨卫“焕新”政策 宣传,组织各大媒体和网络平台对政策措施进行发布和解读,协 调推进家装厨卫“焕新”参与企业进居民小区、进房地产项目、进 房产交易大厅,扩大政策效应。市级相关部门组织指导相关行业 协会,结合行业特点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持续扩大政策知晓率和 覆盖面。
(四)强化监督管理。参与企业应依法诚信经营,对利用不 正当手段(包括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 假信息等)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要第一时间取 消其参与资格,追回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 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政策措施及实施方案根据有关情况适时调整。
附件:1.家装厨卫“焕新”补贴产品目录
2.家装厨卫 “焕新”补贴装修材料目录
3.家装厨卫“焕新”销售企业名单(第一批次)
4.家装厨卫“焕新”装修企业名单(第一批次)
3月30日,倍受关注的《2025 年西安市家装厨卫“焕新”政策措施及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其中除了要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卫生洁具、家具照明、智能家居、居家适老化 4 大类 22 小类产品进行补贴,还明确会对消费者住宅装修活动实施补贴,将以装修合同为依据对装修住宅装修材料进行综合补贴。
所谓综合补贴,是指对装修中应用的装修材料综合费用按发票金额,即包含材料费及施工费用给予的补贴。本次补贴采取先装修后补贴的方式进行,由装修企业按补贴标准直接减免补贴金额。补贴标准分为3000、5000、1万三个档次。
梯次 |
装修材料综合费用发票金额范围(元) |
补贴金额(元) |
1 |
20000≤发票金额<50000 |
3000 |
2 |
50000≤发票金额< 100000 |
5000 |
3 |
100000≤发票金额 |
10000 |
参与企业排名不分先后
(关注市住建局官网和统一服务平台的动态更新):
陕西建工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积木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方林家居装饰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圣都家居装饰有限公司西安高新分公司
西安华杰城市人家装饰有限公司
业之峰诺华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央分公司
神农氏(陕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今朝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宸亿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建工鼎盛装饰有限公司
西安宝马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九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生活家家居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深圳新诚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西安大明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柏项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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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布的方案来看,要领取装修补贴消费者需要与上述企业签订合同后,登陆“i西安”APP进行申报和领取。过程包括:
消费者完成资格申请并经装修企业确认信息
由装修企业将住宅装修前照片(各装修物理空间附带位置、时间水印)、装修合同、装修材料综合费用预算明细清单提交至 “i西安”APP。
完成住宅装修交付且减免补贴金额后,装修企业通过“i 西安”APP 提交竣工验收单、补贴确认书、装修材料综合费用明细清单、装修材料综合费用发票、补贴支付凭证、现场施工和完工对比照片(各装修物理空间附带位置、时间水印)等资料。
需要关注的是:在装修过程和申请补贴的过程中,属地镇街、住建部门审核时,将会按照不低于 20%、10%的户数比例,对装修合同履行真实性情况开展实地抽查。
同时消费者及个人房屋还有如下要求:
开展装修改造的住宅应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含西咸新区),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或网签合同备案;城中村(棚户区)回迁安置房可提供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及街道办或村委会开具的交房证明材料。 补贴申请人须为住宅产权人,同一套住宅有2个以上产权人的,须指定1个产权人作为补贴申请人,并取得其他产权人同意开展装修改造的授权。 消费者须与参与活动的装修企业签订装修合同,且装修合同的签订时间在本方案发布之日后(含发布之日)、装修完工交付时间和发票开具时间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含2025年12月31日)。 开展装修改造前应在物业服务人(承担物业管理职责的单位或企业)处进行装修登记。
扫码查看有关材料 |
由装修住宅属地镇街通过“i西安”APP 初审后,线上提交属地住建部门复审;属地住建部门复审并公示后,将复审结果线上推送至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及时汇总复核,分批将补贴资金拨付计划推送至市商务局
由市商务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装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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