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
信息发布:西安装饰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10-17       浏览量:799      

近日,西安市住建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市建发[2023]178 号),该通知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

《通知》中明确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要求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城市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以下统称装修人)是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实施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通知》针对装饰装修标准设计提出,设计单位承揽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业务时,应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有资质要求的,须具备相应资质,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

对施工安全做出规定,要求装饰装修企业或被委托的装饰装修人员,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和房屋建筑安全,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或超出资格范围承揽业务,确保装饰装修活动规范有序。

《通知》中提到对物业服务企业、房屋管理机构或者社区(以下简称房屋管理单位)物业管理区域内全面实行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申报登记。要求限额以上(投资额10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装修人还应当向属地住建局申领施工许可证。

同时,《通知》明确了相关行业监管职责、属地监督检查职责、巡查告知检查力度等内容。

此外,《通知》还对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做出了规定,严查限额以上未申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行为、严查各类危害房屋结构安全行为、严查违反强制性标准规范装修行为。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点击下载)

1、《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

2、附件2—附件9

3、参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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